环境部:对“散乱污”企业的停产整治不能称为“一刀切”!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田为勇局长介绍了强化督查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5月底,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启动,六个督察组陆续进驻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省(区)开展督察工作。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其实才刚刚开始,因为接下来的环保风暴更为凶猛!
6月24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确定,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意见提出:
1、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2、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他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完成。
3、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加快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五年规划。鼓励余热、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取暖。
关于VOCs治理,一是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为重点。重点排查无治理设施的橡胶生产、废塑料加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散乱污”企业。二是加大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监管和防治力度。
经济观察报:对于一些地方应付检查,存在的“一刀切”问题,不少正规企业早有抱怨,本次强化督查有哪些特别的考虑?尤其是对于新增进的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
田为勇:一刀切的问题去年通过媒体朋友大家共同努力,总体上形成共识,这里给大家再讲几个观点:
一是生态环境部坚决反对搞一刀切。前一段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部分地区为了应付检查,把所有的企业都停了下来。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坚决反对,为防止一些地方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二是我们要正确地理解“一刀切”的概念。如果是那些违法或者没有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我们在开展攻坚行动的时候,严格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办案,特别是对“散乱污”企业的停产整治,这都不能称为“一刀切”。
三是强化督查从制度设计上就充分避免地方为应付检查的“一刀切”。去年我们开展为期一年的强化督查,4月份刚结束,6月份又开始督查,持续开展,打消了应付检查暂时停一停、等人走了再恢复生产的念头。今年是按县(市、区)派驻督查组,基本上每个地方都有督查组,临时停产这种方式已经行不通了。
四是对于“一刀切”的问题,我们只要发现就严肃处理,绝不允许平时不作为,检查时乱作为。不仅要处理企业,也要处理地方政府和部门相关的责任人。
国务院:未来三年,全面开展散乱污治理,明确几个重大专项行动!这些行业须关停、取缔等,查封扣押、限产停产
(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
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
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全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等参与)
曝光台:北京昌平,河北保定、邢台,河南开封、焦作等地企业(单位)存环境问题
北京市第1督查组
7月4日,督查组对北京市昌平区京福华养殖专业合作社院内的一无名印刷厂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印刷工序未安装VOCs收集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