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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将有23项新的环保标准正式实施
来源: | 作者:生态环境部官网 | 发布时间: 2018-04-08 | 1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41日起,将有23项新的环保标准正式实施,其中18项标准为首次发布,另5项为修订代替。这批环保标准主要涉及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的测定方法和监测技术规范。其中,涉及大气类共8项,水质监测类7项,土壤类4项,固废及渗滤液类1项,噪声及振动类1项,综合类2项。本文根据类别划分,综合了全部23项标准的适用范围。

一、大气类(共8项)

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7-2017)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装脱硝、除尘、脱硫的燃煤电厂排放烟气中气态汞的测定。

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代替HJ/T 38―199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名称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HJ 919-2017)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烷、乙烯、丙烯、乙炔、苯、甲苯、苯乙烯等8种挥发物有机物在互不干扰情况下的突然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名称

环境空气 无机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HJ 920-2017)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无机有害气体的现场应急监测。

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HJ 547-2017代替HJ 547—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氯气的测定,不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的测定。

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 酮容量法(HJ 545—2017代替HJ 545—2009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气态总磷的测定。

名称

环境空气 气态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气态汞的测定。

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代替HJ/T 194-2005

二、水质监测类(共7项)

名称

COD 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4-2017)

名称

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 仪技术 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6-2017)

名称

水质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9-2017

名称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 仪技术 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5-2017)

名称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

名称

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 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14-2017)

名称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流动注射- 苯碳酰二肼 光度法(HJ 908-2017

三、土壤类(共4项)

名称

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2-2017)

名称

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23-2017

标准依据

名称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超声波萃取法(HJ 911-2017

名称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1-2017

四、固废类(共1项)

名称

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2-2017

五、噪声及振动类(共1项)

名称

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18-2017)

六、综合类(共2项)

名称

环境二 噁英类监测 技术规范(HJ 916-2017)

适用范围

规定了水、气、土壤、沉积物和固废中二恶英类的监测技术要求。

名称

环境标准样品 复制技术规范(HJ 173-2017代替HJ/T 17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