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核众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单位放射性药物生产、使用及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10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项目情况及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10-66621999
联系地址:无锡新吴区长江南路35-310号
邮编:214000
江苏先通分子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药物生产、使用及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